关于举办第三届信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南昌大学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017-05-11 12:00:00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的精神,学院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举办第三届信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信息工程学院联合主办。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方式
本次院赛以网上申报的项目数为基数以相应比例择优遴选,院赛网上申报项目数前三名的学院可适当扩大复赛入选项目数比例。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校友或在读硕士、博士可直接报送,不占学院指标。
  七、赛程安排
      1、网上报名(5月17日之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
http://cy.jxjob.net/cy/)或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网上报名。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网进入报名系统,首先注册参赛账号,注册成功后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及其他信息。
      2、2017年5月18日,学院组织评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所有项目必须在网上报名,否则项目无效。学院根据网上申报的项目数按比例上报优质项目进入校级复赛。
       3、举行现场路演、答辩,决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60%),并按校级给予指标数择优推荐。
       八、比赛内容及评审规则
       1.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项目计划书书写要求,可参考第二届大赛的书写要求,详见附件1)
       2.展示视频评审
        展示视频清晰流畅、真实可信,内容自由设计,展示项目亮点,可有团队风采、项目特色等内容,力求在1分钟内给评委形成良好印象。
       3.项目展示及答辩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相关评审要点可参见附件2。
       九、大赛其他工作
       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修改权归大赛组委会。 
       1.信息工程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及相关信息咨询。联系人:王振,联系电话:13576256398,QQ:285935285;蒋品,联系电话:13870916485,QQ:262371907。
       2.项目计划书纸质版5份及“信工学院互联网+大赛报名信息表”(附件3)交到信工学院B105(物联网基地),同时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
285935285@qq.com,以上材料上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
附件:
1.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
2.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3. 信工学院“互联网+”大赛报名信息表。

信工学院大赛组委会
2017年5月9日